省应急管理厅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班

2021-02-23 来源:

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福建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18号)的有关要求,一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专项工作的开展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到三个月,即该项工作持续开展至6月底。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从4月份开始,在每月28日前应分别向福建煤矿安监局报送煤矿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和“体检”工作进展情况,并于7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三、各单位要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同时,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鼓励广大煤矿从业人员参与专项执法检查监督。对自查自改走形式、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置的,要依法依纪倒查责任,严5月8-9日,省应急管理厅在漳州市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班(第三期)。前两期培训班分别于4月23-24日在宁德市和4月25-26日在三明市举办。三期培训班共培训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应急系统监管人员等580人。

省应急管理厅分管领导邱美辉副巡视员在培训班上通报了近期省内外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情况,特别是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山东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事故情况,深刻剖析了今年1月份我省4起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的原因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4月19日召开的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4月24日召开的当前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视频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切实纠正抓工作落实态度不坚决、作风不扎实、能力不适应、措施不过硬等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企业老总切实担负起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做到7个“每”即每日问安全、每周查安全、每月听安全、每季析安全、每年奖安全、每事让安全、每遇考安全。强调指出,全省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四个方面,全面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格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承诺公告;各地要组织专家对企业重新“过筛子”,凡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该停产必须停产、该减产必须减产,要对危化品企业主和管理团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他特别强调,当前化工产品市场回暖,景气指数不断上升,各位老总千万不能头脑冲动,不能为了效益拼负荷、拉产量,越是效益好的时候越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正确处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坚决防范遏制危化品事故发生。

培训班邀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工程部主任、教授级高工李国清和我省化工专家张美英为学员授课。李国清主任介绍了典型危化品企业的特征,危化品企业二十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法,如何构建八大安全保护层、降低石化企业安全风险,对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就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何管控安全风险提出十条建议。张美英专家对我省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理进行讲解说明。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提升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应急技术中心)

 



转自:福建省应急管理厅